法院公告
当事人
叶永红,杨小波,谭元,叶锋, 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内容
叶永红、杨小波、谭元、叶锋:本院受理原告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08-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