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传臻,付志伟,李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24民初201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付志伟、李娜:本院受理原告董传臻与被告付志伟、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724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