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金红,辛志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24民初201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辛志利:本院受理原告武金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724民初20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许原告武金红与被告辛志利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武金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