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忠花,王连军,李玉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84民初62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连军、李玉兰:本院受理原告杨忠花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784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