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爱珍,李爱清,李强,李爱云,侯英歌,彭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84民初109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侯英歌:本院受理原告李爱珍、李爱清、李强、李爱云与你及被告彭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784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