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平道,杨西林,于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04民初1055号 |
案由 |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平道与被告杨西林、于波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704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