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宗金,王振宝,李群兰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振宝、李群兰:本院受理原告马宗金诉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7-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