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尚龙强,孙立娟,尚振荣,孙化年, 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84执1784号,(2020)鲁0784民初160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尚龙强、孙立娟、尚振荣、孙化年: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784执1784号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期满后当即履行(2020)鲁0784民初1602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逾期仍未履行,应当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九时准时到达本院执行局306室接受财产调查并提交申报财产清单,领取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或拒不到场接受财产调查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