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磊,陈少锋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702民初15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少锋:本院受理原告徐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702民初15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