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安爱亮,赵明,李文勇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明:本院受理原告安爱亮与你、李文勇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