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俊辉,刘培文,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鼎通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培文、青岛鼎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俊辉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