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志敏,赵敏,于庆忠,邢国贤,贾昶庆,赵玲,赵军,姚连霞,张奇,于志华,马庆吉,杨希霞,刘钦明,王瑞珍,宋修礼,陈艳梅,邢志刚,赵文亚,姜国臣,彭建华,王博雯,于佳鑫, 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白山市加藤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704民初226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白山市加藤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志敏、赵敏、于庆忠、邢国贤、贾昶庆、赵玲、赵军、姚连霞、张奇、于志华、马庆吉、杨希霞、刘钦明、王瑞珍、宋修礼、陈艳梅、邢志刚、赵文亚、姜国臣、彭建华、王博雯、于佳鑫:本院受理原告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鲁0704民初226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诉讼需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