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宁,杨建明, 潍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菱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百花光电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建明:本院受理上诉人南京百花光电有限公司、潍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丁宁与被上诉人山东菱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杨建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五个严禁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