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勇,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1民初5171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勇: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诉刘勇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1民初5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