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金博,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402民4486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金博: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2021)陕0402民4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杨寨人民法庭(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