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涛,张辉军, 湖南贤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3民终2693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张辉军:本院受理上诉人湖南贤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涛、原审被告张辉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民终2693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9-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