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 ,中城北方西南建筑有限公司 ,温州季利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江锐宏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钢脑壳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省江锐宏图实业有限公司 ,龙泉驿区十陵街办久工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15638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温州季利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钢脑壳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城北方西南建筑有限公司、龙泉驿区十陵街办久工建材经营部、四川省江锐宏图实业有限公司、成都江锐宏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穷尽方式无法对你们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91民初15638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2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1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