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峰,,黄志阳,公司,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天定投资有限公司 ,上饶市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金翔贸易有限公司 ,富鑫投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紫宣贸易有限公司 ,茂隆凯德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福蕴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温州金翔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天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福蕴实业有限公司、上饶市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鑫投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茂隆凯德控股有限公司、林峰(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金翔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天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福蕴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紫宣贸易有限公司、黄志阳、上饶市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鑫投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茂隆凯德控股有限公司、林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上海紫宣贸易有限公司、黄志阳向本院提出上诉,因起诉后无法直接送达或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