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婷婷,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婷婷: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表、“三个规定”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