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爱萍,蔡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902民初227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敏:原告陈爱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02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