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苏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923民初358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苏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23民初3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