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春华,蔡兵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921民初256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兵:本院受理的(2021)苏0921民初2567号原告孙春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时20分在本院南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