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军,郑江思,李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9民终155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江思: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军与被上诉人李鹏及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民终15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