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喻明录,刘青, 盐城和舒堂医院有限公司 ,利吾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9民终370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喻明录、利吾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盐城和舒堂医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青及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民终37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