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发军,徐宏杰,柴红霞,徐建才,金长兰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苏0921民初3442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宏杰:本院受理原告宋发军诉被告徐宏杰、柴红霞、徐建才、金长兰债权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2021年7月21日本院作出(2020)苏0921民初3442号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宋发军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