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夏伟,薛姚凯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982民初286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内容
薛姚凯:原告夏伟与被告薛姚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薛姚凯立即偿还原告夏伟欠款20000元、利息6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2民初286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丰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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