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文强,陈亭,詹学平,谢小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苏0902民初4030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亭、詹学平、谢小军:本院受理原告肖文强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6月26日作出(2020)苏0902民初403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肖文强不服提出上诉,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