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印丽华,方飞,谢海银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921民初431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飞、谢海银:本院受理的原告印丽华与被告方飞、谢海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21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