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单文兰,孟丽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孟丽:本院受理原告单文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响水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