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彬, 台州市绿派日用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1002民初4735号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彬:原告台州市绿派日用品有限公司诉你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002民初473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台州市绿派日用品有限公司本次起诉。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