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严红霞, 高邮市高邮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084民初9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严红霞:本院受理原告高邮市高邮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084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与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