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徐婷婷,唐翰章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法院
内容
唐翰章:本院受理原告徐婷婷与被告唐翰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0-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