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扬州市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威达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润森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飞富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润森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飞富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润森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市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威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