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小忠,罗绘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084民初7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绘英:本院受理原告刘小忠与被告罗绘英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084民初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刘小忠与被告罗绘英离婚。案件受理费160元,由原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