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钱明虎,王友才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友才:本院受理原告钱明虎与被告王友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送达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五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