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荣,朱万林,朱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1084民初4154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万林、朱华:本院受理原告赵荣与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084民初41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原告赵荣的起诉。】、民事上诉状【上诉状内容:撤销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2020)苏1084民初41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