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长胜,夏宝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苏1003民初9692号 |
案由 |
普通合伙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长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