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安阳江川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帝一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1002民初2176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安阳江川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2021)苏1002民初2176号原告江苏帝一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城第二法庭(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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