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翁昌军,朱文,孙艺榕,孙云亮,王超,王俊刚,丁鹏, 扬州市靖鑫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1002民初2883号 |
案由 |
股东出资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文、孙艺榕、孙云亮、王超、王俊刚、丁鹏、扬州市靖鑫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翁昌军诉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002民初288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翁昌军的起诉。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