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占勤,杨国强, 西安曦悦天程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雅美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扬州雅美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占勤与被告西安曦悦天程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扬州雅美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国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漳浒寨街道办事处(昆明路法庭)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