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詹灿,钱颂华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浙0681民初11783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人民法院
内容
钱颂华:本院受理原告詹灿与被告钱颂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681民初1178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清偿原告借款51万元,利息10.2万元,共计61.2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陆启杰、人民陪审员吕军、人民陪审员陈菊苏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陆启杰任审判长,定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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