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楼强华,裘中亮,章吉妹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浙0681民初1228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裘中亮、章吉妹:诸暨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楼强华与被告裘中亮、章吉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浙0681民初12286号。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原告诉称:两被告因需向原告借款,2018年12月2日,双方结算,两被告尚欠原告借款98万元,并出具借条及还款承诺书。后原告催讨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上述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决定本案由审判员沈碧婵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楼汤荧、周一女组成合议庭,定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本院枫桥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