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猛猛,赵金红,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604民初3672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猛猛、赵金红: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诉你们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604民初3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