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文琴,詹文静,第三人-浙江普漫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艾科路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环思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604民初880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环思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詹文静、第三人浙江普漫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文琴与被告浙江艾科路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环思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詹文静、第三人浙江普漫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604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