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蔡奇超,司佳颖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浙0681民初400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人民法院
内容
司佳颖:本院受理原告蔡奇超与被告司佳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681民初4006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店口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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