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仲辉,华兴娣,仲敏, 江阴市云亭留云谷酒店有限公司 ,江阴市澄南昌顺水产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阴市云亭留云谷酒店有限公司、华兴娣、仲敏:本院受理江阴市澄南昌顺水产行诉江阴市云亭留云谷酒店有限公司、仲辉、华兴娣、仲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