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世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世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告知、审判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