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兰,龚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龚琳:本院受理原告黄兰与被告龚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