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兰,龚琳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
内容
龚琳:本院受理原告黄兰与被告龚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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