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倪国强,徐红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1291民初2569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
徐红:本院受理(2021)苏1291民初2569号原告倪国强诉被告徐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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