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凌莉,杜林培,顾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顾晨:本院受理原告凌莉、杜林培与被告顾晨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生祠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